[提示]盐湖股份:关于“12盐湖01”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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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3-30

[提示]盐湖股份:关于“12盐湖01”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
时间:2018年02月09日 18:05:56 中财网
股票代码:000792 股票简称: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:2018-010
债券代码:
112154
债券简称:
12
盐湖
01
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
“
12
盐湖
01
”公司债券
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
管
理的第
二
次提示性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
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关于公司
2017
年度经营业绩情况
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
公司
”
)于
201
8
年
1
月
31
日披
露的
《
2017
年度业绩预告》中披露
2017
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
452,500.00
万元至
亏损
354,000.00
万元
。(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,
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
2017
年年度报告为准)。
二、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
若公司
2017
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,根据《关
于发布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(
2015
年修订)〉的通知》(深证上
〔
2015
〕
239
号)、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、
《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
2017
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
及要求,公司将同时披露《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》,公司
2013
年
3
月
6
日
发行的
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2012
年公司债券
(
第一期
)
(债
券简称
“
12
盐湖
01
、债券代码
“
112154
”
)将在公司
201
7
年度报告和《债券交易
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》披露之日停牌一天(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,
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),自复牌之日起,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《关于发布〈深
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(
2015
年修订)〉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
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。
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,仅限合格
机构
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,
原持有债券的
非合格机构
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。合格
机构
投资
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和
《深圳证券交
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
的相
关规定。
三、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
联系人:
李岩
巨敏
电话:
0979
-
8448121
传真:
0979
-
8434445
电子邮箱:
yhjf0792@sina.com
四、其他相关说明
公司
201
7
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预计为
201
8
年
3
月
31
日(以实际披露
日为准),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
及《证券
时报》,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
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8
年
2
月
9
日
中财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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